关于举办2022年山西省优秀网络视听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晋广电办〔2022〕26号

  • 发布时间:03-10 15:53
  • 新闻来源: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 责任编辑:潘鹂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省网络视听行业守正创新,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57号)要求,省局决定举办“2022年山西省优秀网络视听作品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由山西传媒学院、山西新闻网、山西省网络视听协会负责承办。为增强评选活动的广泛参与性和社会影响力,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22年3月8日至4月30日

    二、参评对象

    活动参评作品,应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首播的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尚未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的作品暂不参评,申报机构或个人应为节目版权所有者。

    节目类型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含微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短视频、网络音频节目、网络综艺节目等。

      三、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现实题材为主,坚持守正创新,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同时,作品主题应符合下列范围:

    (一)聚焦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突出迎接宣传贯彻二十大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聚焦中国梦伟大征程。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经济社会民生、国防军事科技等领域重大进展,反映当代中国特别是近十年来,各项事业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化,记录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精神记忆,描绘新时代最为壮阔的梦想图景,汇聚国家最为持久的追梦力量。

    (三)聚焦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将“中国梦”与“我的梦”相融合,重点讲述“中国梦”提出这十年,平凡人物的生活变化、奋斗故事、感人事迹,讲好广大人民群众寻梦、追梦、圆梦故事,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凝聚起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四)聚焦现实生活与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聚焦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讲好典型人物故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塑造新时代人民群众鲜活群像。

    (五)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蕴涵其中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六)聚焦青少年群体。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视听形式,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牢固树立并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作品规格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作品推荐表》及《版权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参评节目MP4格式。

      (二)电子版《作品推荐表》及《版权承诺书》(应按网络剧、网络电影(含微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短视频、网络音频节目、网络综艺节目等划分类型,分别存储,并附全部推荐节目目录)和参评节目存储到U盘。

      五、参评须知

      (一)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与评选活动主办方签订《版权承诺书》。参评人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不会与作品中的音乐著作权、表演者权利等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评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评人或报送单位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评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二)参评人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三)参评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网络及其它媒体上播放其参评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参评作品及与其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宣传片、单页折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用于论坛手册、文集、书刊、官方及协作网站和企业,以及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和交流培训活动,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评人有义务配合活动相应的各项目环节和宣传推广等。

      (四)主办方不承担参评作品和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评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送选作品U盘(或光盘等储存介质)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五)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作品一旦提交则被视为参评者已接受本细则中的所有规定。

      (七)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活动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八)本次评选活动特设“组织奖”。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持证和备案视听网站、相关视听节目制作机构或个人积极报送参评作品。

    六、报送须知

      (一)各市作品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后上报主办方,山西广播电视台、各相关单位可向主办方直接报送。

      (二)接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寺街124号山西日报社(2020年优秀网络视听作品评选组委会)收 邮编:030012

      联系人:康 娜      联系电话:0351-4281410

      邮 箱:sxxwwst@163.com  手  机:15535112987

      、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由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对参评作品进行展播。评选委员会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最终结果在山西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公布。

      八、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40个

      (二)组织奖:5个

      九、活动安排

    节目征集时间:3月8日至4月10日;

    评审时间:4月11日至4月21日。

    结果公示:4月22日至4月26日

    附件:1.参评作品推荐表

       2.参评作品目录表

       3.参评作品版权承诺书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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