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先后有26个省市报告本土疫情,特别是毗邻山西的内蒙古、河北、河南、陕西先后发生疫情,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发生由学校隐匿传播造成的聚集性疫情,我省太原、晋中、晋城、运城先后报告了省外输入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总体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2022年3月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3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04例,本土病例233例(吉林94例,其中吉林市73例、长春市12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例;山东59例,其中青岛市55例、日照市2例、淄博市1例、威海市1例;陕西17例,其中西安市10例、宝鸡市6例、汉中市1例;天津12例,其中西青区11例、津南区1例;河北11例,其中邢台市5例、保定市3例、石家庄市2例、沧州市1例;江苏11例,均在连云港市;广东7例,其中深圳市6例、东莞市1例;北京6例,其中朝阳区4例、海淀区2例;云南4例,其中昆明市2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例;山西3例,其中运城市2例、晋城市1例;内蒙古3例,其中呼和浩特市2例、阿拉善盟1例;上海3例,其中静安区1例、闵行区1例、嘉定区1例;辽宁1例,在沈阳市;黑龙江1例,在哈尔滨市;浙江1例,在湖州市),含1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山东9例,山西2例,辽宁1例,广东1例)。我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剧增,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维护好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忻州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如下:
一、立即主动报备。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入忻返忻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与已公布的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特别是14天内有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省内太原市、运城市、晋中市、晋城市等地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以及2月14日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2月17日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2月18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2月19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碑林区、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和2月20日以来有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旅居史的返(抵)忻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属地相关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出行。请公众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注意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和防控要求,提前做好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准备,全程做好防护消毒。返忻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认真履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居家治疗,应立即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接诊医师旅居史和接触史,主动协助诊断排查。
三、实施分类管控。社区(村)、法人单位要主动开展摸排,并对排查到的重点人员实施分类管控措施。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忻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的入(返)忻人员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三)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的入(返)忻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境外入境人员,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忻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忻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五)省外低风险地区入(返)忻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各县(市、区)对3月4日以来有晋城市城区、运城市临猗县旅居史人员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加强交通场站管理。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按照“首验负责制”要求,严禁“无码运行”“虚晃一码”,不得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展示双码,确保双码查验不漏一人。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等司乘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山西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制度,并做好车辆通风和定期消杀。景区景点、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加强人群疏导,避免人员聚集。酒店、民宿、公寓、餐饮单位等工作人员要全员佩戴口罩,做到定期消杀通风,并做好信息登记。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
五、履行防控责任。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经营场所要认真履行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行程卡、山西健康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特别是在学校、餐馆、酒店、大型商超、交通场站、景点景区、影剧院、网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休闲娱乐等人员聚集性公共场所要确定健康码管理员,严格将核验“山西健康码”作为通行必须凭证。对不履行查验码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整改。
六、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请公众牢固树立“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日常生活中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措施。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注意目的地的防控要求。乘坐公共交通或候车、候机时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在密闭或空气不流通场所停留时间。
七、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目前我省晋中市和太原市的病例为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的,晋城市、运城市为省外输入型病例。请公众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目前,我市正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及3-11岁年龄组人群接种,需接种的群众请根据需要咨询当地接种单位后有序开展接种,共筑群防群控免疫屏障。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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