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整治和防范养老诈骗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依法严厉查办案件
依法严厉打击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在法定期间内,尽量缩短案件办理时间。
二、依法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依法及时准确公示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日常管理。
三、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法将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生产经营、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及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四、全面归集信息实施信用惩戒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为依托,持续推进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违法行为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将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全面、及时、准确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并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五、实施差异化监管
依法以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生产经营、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风险监测预警,依法采取定向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
六、及时公布典型案例
将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生产经营、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定期向社会公布,形成有力震慑。
七、强化线索摸排处置
创新方式,持续扩大摸排覆盖面,提高线索摸排核查质效。对于12337 举报平台转办的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同时,发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触角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测、直销监管、 12315投诉举报、消协投诉平台等,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强化线索摸排处置力度。
八、持续加强宣传引导
以消费维权为主线,按照“五个一”系列宣传活动要求,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的方式,坚持开展全方位、多视角、立体式、精准性的宣传引导,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等成为常态,着力提高老年群体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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