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紧急通告(2022年第9号)

  • 发布时间:03-01 00:07
  • 新闻来源: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责任编辑:张晋荣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3月1日(星期二)14时开始。

    二、采样地点

    采样地点与前两次一致,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所有居民在各自所居住村(小区)的采样点就近采样检测。

    三、核酸检测对象

    忻府区全体城乡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包含管控区内已做过三次核酸检测的全部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72小时内的人员以及参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三)采样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互相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在采样前半小时内不要进食,不要喝水。

    (四)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保证核酸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分批次、分时段采样。对行动不便的特殊居民将安排专人入户采样。

    (五)全区范围内的居民如已赋“黄码”管理,需连续做3次核酸检测(两次间隔24小时)且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转为“绿码”。请广大居民高度重视。

    (六)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听从村(社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检。

    (七)接受核酸检测是广大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大家积极配合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有关部门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请大家严格落实“非必要不流动”要求,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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