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扶贫要“走心”不要“走神”

  • 发布时间:08-11 17:36
  • 新闻来源:湖南红网
  • 责任编辑:潘鹂

    “绝不允许驻村扶贫队员‘滥竽充数’,绝不允许‘挂名式’帮扶,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绝不允许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中‘后退’。”在8日召开的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云南省委提出要求。(8月10日《京华时报》)

        以全方位、协调共进的驻村扶贫方式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和政府践行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践行群众路线、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云南省今年已经派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近4万人,覆盖了全省4277个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贫困群众发挥着宣讲政策、引进资源、落实任务的重要作用,是全面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可是有的驻村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这些现象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如何让精准扶贫工作不打折,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些努力:

      首先要把好选人关。要选择那些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对农业农村农民有感情的干部作为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扶贫关键一个字是“驻”,即扎根农村,专心扶贫。与相对发达的城市相比,农村的基础条件普遍较差,村组道路崎岖不平,发展信息闭塞,人们观念陈旧。作为驻村扶贫干部就要面对现实,弯下腰来与贫困户“结穷亲”“结对子”,确保每一个贫困村有一个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一个贫困户有一个帮扶责任人。

      其次要把好监督关。上级党委政府要派出督查组采取不定时、不通知的方式深入各个乡镇、村组一线,就基层干部、驻村扶贫干部在岗在岗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力、群众反映不好、项目推进缓慢的,严格执行召回与问责制度,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指导培训和管理,确保驻村干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驻驻村干部开展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他们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次要把好考核关。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制定考核办法,采取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日常考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我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依据综合评定情况,由组织部门对驻村扶贫干部的工作表现做出考核认定。

      扶贫工作不应玩花架子,做台面文章,驻村干部跟农民交朋友,走进群众,深入农户,促膝谈心,嘘寒问暖,真心为农民办实事,不说空话,多办实事。“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这才是群众期待的好干部。驻村干部要获得群众的好评和点赞,就要摘下官帽戴上草帽,深入调研,在制定帮扶措施时,切忌“走马观花”。一句话,驻村扶贫干部要“走心”而不要“走神”,真正为群众脱贫致富殚精竭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这才是对精准扶贫要义的精准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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